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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栏目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 > 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对2026年环境教育系列活动项目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二、项目名称
2026年环境教育系列活动。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4日。
四、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五、经费及报价要求
1.服务项目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21000元(含税),超过无效,采取分两期支付方式执行;
2.服务商的报价应当包括履行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工本费、顾问费、活动费、宣传费、差旅费、专家评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支付额外的费用。
六、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4.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服务团队的要求。
服务团队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领域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熟悉本领域内相关工作,并有策划组织实施过相关活动经验者优先。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
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本项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26年环境教育系列活动报价表(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项目服务方案等材料,供比选评标时参考;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过往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相关的服务方案、拟参与本项目的团队名单等);
以上响应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纸质材料与电子扫描件,纸质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3月24日前送达我中心,电子扫描件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光塔路仙邻巷50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教育培训部,何小姐收,电话:87591947,电子邮箱:gz87591947@163.com。
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服务机构确定方式及成交公示
(一)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评分最高者得。
(二)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者,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87591947。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关于采购2026年环境教育系列活动项目采购需求说明书.doc
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6年3月20日